张学琴律师亲办案例
房主卖房反悔遭巨额索赔
来源:张学琴律师
发布时间:2014-08-06
浏览量:432

房主卖房反悔遭巨额索赔

案情简介:

20091031日,z先生与a女士签订了一份《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》,合同约定z先生购买王a士名下的一套位于丰台区某小区的商品房,房屋总价350万元。当天,z先生向a女士支付了20万元的定金;两天后,z先生再次向a女士支付了10万元的定金。

z先生支付30万元的定金后,要求a女士交付该商品房,但a女士以中介公司存在欺诈,以及她尚未取得房产证因而其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等理由,拒绝履行合同。为此,z先生将a女士告上丰台法院,要求解除与a女士的买卖合同,由a女士双倍返还定金60万元,并赔偿损失100万元。

律师点评:

本案涉及三个法律问题:

第一,出售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?

第二,若是合同有效,a女士违约,z先生是否能解除买卖合同?

第三,合同解除后,a女士是否应双倍返还定金60万,并赔偿损失?

依据最新生效的合同法司法解释的规定,出售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,买卖合同系有效合同。本案中,a女士拒绝履行交房义务,属于违约行为,而且属于违反合同约定的主要义务,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,z先生有权要求解除合同。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,定金和损失赔偿金一般是不能同时并用的,但是z先生可以选择数额高的提起诉讼。


以上内容由张学琴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张学琴律师咨询。
张学琴律师主办律师
帮助过5371好评数13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  • 咨询解答快
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张学琴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1101*********900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北京-北京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76号大成国际中心C座6层